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人类权利思想发展的一次伟大变革

发布时间:2022-08-16 14:58:44 人气: 作者:小编

  ku真人人类对权利问题的探索深远流长。可是,对人的权利的认识只是在马克思主义人权观那里,才获得了科学意义和价值。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形成,是人类权利思想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伟大的变革。

  通过全面系统发掘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思想、观点、原理和范畴,进而建构起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理论体系,不仅能更好地回应百年未有大变局中各种错误思潮的挑战,而且对促进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中国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保障中国人民享有全面充分的人权,并在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中贡献中国方案、中国智慧具有重要的价值。

  习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弘扬正确人权观,广泛开展人权宣传和知识普及,营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良好氛围。”弘扬正确人权观是更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也是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客观需要。

  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治理体系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国际力量对比正在发生近代以来最具革命性的变化。

  当此之时,我们要全面系统地阐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运用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回应西方种种人权观的挑战。

  第一,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是百年未有大变局中的最大变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巨大成就,中国文化软实力不断加强,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进程是不可阻挡的。

  第二,全球化、信息网络化,使世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乃至人类社会日益紧密交织在一起,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

  第四,在世界大变局中,中国持续快速发展,成为世界格局演变背后的主要推动力量。

  中国对世界的影响力增强、感召力提高、塑造力加大,很多国家和友好人士为之喝彩,但也有“”等杂音出现。因此,必须运用复杂性思维对待复杂性风险,在国际关系中扩大“朋友圈”,以始终处于主动和有利地位。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形势下,流行于20世纪的“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人权高于主权”等各种人权观、人权学说又有了新的变化。西方社会不仅认为马克思主义没有全面系统的人权理论,而且还不断地歪曲和贬低马克思主义人权观。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更要加强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理论体系研究,宣传好马克思主义人权观。

  习强调,中国从诞生那一天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100多年来一直为人民利益而奋斗。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经过长期艰苦奋斗,中国成功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我们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权法治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国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全面的民主权利。中国人民的人权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

  弘扬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既是在新时代发展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需要,又是为了回应西方歪曲马克思主义人权观、践踏人权,扰乱全球人权治理秩序的需要。为此,必须揭示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在人类权利思想发展中的伟大变革,体现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对促进全球人权治理的价值。

  人类对权利问题的探索深远流长。可是,对人的权利的认识只是在马克思主义人权观那里,才获得了科学意义和价值。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形成,是人类权利思想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伟大的变革。

  1.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形成是对资产阶级人权论和空想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批判继承

  “人权”概念最早是由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先驱但丁提出来的。17-18世纪,随着欧美各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发展,荷兰的政治思想家格劳秀斯提出了“天赋人权论”。以后,英法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霍布斯、洛克、卢梭、伏尔泰等人,将“天赋人权论”进一步系统化、理论化。这些资产阶级思想家的人权理论,主要有以下一些观点:

  第二,个人的人权是基石,人民的人权是由此派生出来的。西方人权观认为个人最初处于自然状态,通过契约才组成社会和国家。所以,提出人权概念正是为了反对君主、神权、封建贵族对个人的迫害。

  从16世纪到19世纪40年代,空想社会主义者从不同角度吸取资产阶级“天赋人权论”来建立自己的人权论,因而它与资产阶级人权论具有某些共同之处。它们也都把人权看做是天赋的,宣扬抽象的人的权利。马克思主义关于平等就是消灭阶级的论断,以及社会主义人权思想,与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人权思想是分不开的。

  马克思在革命实践中分析和批判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和空想社会主义的人权理论,并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阐明了自己的人权观。首先,人权不是抽象的、表面的,而是具体的、实际的。它不仅应当在国家上层建筑领域里实行,“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其次,人权不应成为少数人的特权,不应成为个别阶层和阶级专有,而应属于人民共有。其三,人权是分阶级的。

  第一,人权的理论前提:从抽象的人到现实的人、自然的人到社会的人的转变。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把抽象的人性论作为解决人权问题的理论前提的唯心史观。他们认为,对人权问题的解释,必须“从现实的前提出发,它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马克思主义正是从现实的人、在一定社会关系中活动的人出发,来研究人权问题,从而使人权问题的理论前提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使人权有了坚实的载体——现实的人。

  第二,人权的来源:从“天赋”到“商赋”的转变。马克思主义坚持从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来说明作为观念的、政治的或法律的上层建筑的人权,并认定人权只要脱离了作为它们基础的经验的现实,就可以像手套一样地任意翻弄。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时也多次说:“如果说经济形式,交换,确立了主体之间的全面平等,那么,内容,即促使人们去进行交换的个人材料和物质材料,则确立了自由。可见,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这说明,人权及其观念根源于现实的商品经济。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人权是“商赋”的。

  人权从“天赋”到“商赋”,是人类人权思想史上的一个重大的根本性的转变,为科学人权理论的建立奠基在现实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

  第三,人权的核心:从个人向集体的转变。把孤立的、抽象的人作为人权问题的立论前提,实际上也就是从个人出发,以个人为核心,去说明人的权利。资产阶级思想像所倡导的“天赋人权”,实际上是一种以私人权利为核心的人权论。马克思主义批判了这种以个人为核心的人权观,指出了这种人权观在实践中的矛盾与错误。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既然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人只能在一定的社会和集体中才能独立;人的权利的获得一刻也不能离开社会和社会关系的制约,任何外在于社会、独立于社会的权利都是不存在的。

  第四,人权的实现:从空想到科学的转变。马克思主义的人权理论之所以没有停留于“空想”,在于它把实现人权的最终目标与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方式统一起来了,把对其正自由、平等人权的理想描述与不同历史阶段客观能给人提供的自由,平等人权的分析统一起来了,从而使人权的实现第一次从空想转变为现实。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创立,是人类权利思想演进中的一场根本的革命性的变革,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为了回应各种贬低或是否定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思潮,必须全面揭示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理论体系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理论结构。具体有五个方面。一是研究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宗旨和方法论原则:根本宗旨是“实现每个人都能全面而自由发展权利的社会”;方法论原则是客观性、过程性、系统性;二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逻辑起点和精神实质: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三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社会经济基础;四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基本内容,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资本主义人权理论的过程中,论述了人的生存权、劳动权、自由权、平等权、民主权五种“基本人权”的内容;五是对未来理想社会人的权利的追求及其实现条件、途径与方式。

  第二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基本要素。一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基本范畴,即马克思主义的生存权、劳动权、自由权、平等权、民主权;二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三大”重要范畴,即马克思主义的环境权、种族权、民族自决权;三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命题,如“无产阶级民主比任何资产阶级民主要民主百万倍,”“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条件”;四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原理,如“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等等。上述各种范畴、命题、原理,在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理论体系中具有不同的地位和意义,它们互相联系,互相作用,构成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理论体系的基本要素,并服务于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理论体系。

  通过全面系统发掘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思想、观点、原理和范畴,进而建构起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理论体系,不仅能更好地回应百年未有大变局中各种错误思潮的挑战,而且对促进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中国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保障中国人民享有全面充分的人权,并在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中贡献中国方案、中国智慧具有重要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