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新发展(3)

发布时间:2022-07-24 07:18:55 人气: 作者:小编

  ku真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腐败问题对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力最大、杀伤力最大,是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雷霆万钧之势强力惩治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一点也不能低估,腐败存量仍未清底,腐败增量仍在发生,还存在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自身贪腐和“衙内腐败”交织、境内腐败和境外腐败交织等新特点新动向。实践证明,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腐败背后各种风险暗流涌动,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面对腐败后果的严重性、腐败成因的多样性、腐败问题的顽固性,必须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是新时代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方针。

  要深刻把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而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不敢腐侧重于惩治和威慑,不能腐侧重于制约和监督,不想腐侧重于教育和引导。三者将治标与治本、高线与底线、制度与思想统一起来,同向发力、各展其长、优势互补,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要抓住“不敢”这个前提,聚焦那些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坚决打击在党内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妄图攫取党和国家权力的阴谋行径,紧盯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让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走向敬畏党和人民、敬畏党纪国法的“不敢”。要抓住“不能”这个关键,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厘清权力归属边界,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扎紧制度的“笼子”,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把权力运行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让胆敢腐败者无机可乘,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要抓住“不想”这个根本,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党性觉悟,涵养廉洁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增强向上向善、慎微慎独的自觉自律,心中时刻牢记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制度的戒尺、规矩的戒尺、道德的戒尺,常掸心灵灰尘,常清思想垃圾,常掏灵魂旮旯,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不踏红线、不碰高压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十、完善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缺乏约束的权力很容易被滥用。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才能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人民、造福人民,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对社会资源拥有很大的支配权,要防止祸起萧墙、腐化变质,跳出历史周期率,必须强化权力监督。敢于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实践表明,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关心不能忘记严管,完善的制度机制是监督制约权力最有效的方式。我们党是勇于自我革命的党,对权力滥用的危险性、危害性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并且在监督权力的长期探索中积累了丰富经验。

  新的时代条件下,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需要加快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总的要求是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统一领导,就是要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等形式,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全面覆盖,就是要统筹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抓好“关键少数”,带动整个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运转。盯紧权力运行各环节,抓住政策制定权、审批监管权、执法司法权等关键点,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列出权责清单,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权威高效,就是要科学设计体制机制,提升监督体系整体效能。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推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要突出党内监督这个重点方式,深刻认识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把党内监督作为最根本的、第一位的监督,不断增强刀刃向内的自觉性,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立足于小、立足于早,把党内监督体现到具体人、具体事情上。要突出一把手这个重点对象,深刻认识一把手位高权重,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带坏班子、搞坏风气,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制度,强化上级一把手、上级纪委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切实增强监督的权威和实效。

  十一、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治本之策。历史证明,一个政党,只有讲规矩、明法度、严约束,才能行止有度、步调一致,如果规矩不彰、纪律松弛,有制度却形同虚设,就不可能有战斗力,迟早会分崩离析。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就一刻也离不开严明的法纪、严格的制度。

  制度不在多,而在精;不在形式花哨,而在务实管用。高质量的制度才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好。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把中央精神、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抓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不能大而全也不能小而碎,不能“牛栏关猫”也不能过于繁琐,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增强制度执行力,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的全过程,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纸老虎”、“橡皮章”,产生“破窗效应”,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强化制度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规矩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发挥“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贯彻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的要求,自觉在法规制度轨道上谋事、管人、用权。

  十二、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应尽之责。管党治党,责任重于泰山,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只有责任到位,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都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深入地而不是表皮地担负起党赋予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才有可靠保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现实中,一些地方和单位政治生态不好、正气不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往往同那里的党组织管党治党不力、责任不落实密切相关。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需要全党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各级党委(党组)要承担起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书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把责任传导给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书记,层层压实责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加强对分管地区和部门党的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防止和克服以业务干部自居,只埋头抓具体事务、对党的建设不上心不用劲的倾向。各级纪委要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机关党委书记要聚精会神抓党建,机关党委要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好职能作用。要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发挥好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作用,压实党支部书记支部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到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考核督促,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推动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