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处理家庭遗产 ——古今中外名人拾趣风范篇之二

发布时间:2022-07-19 12:14:17 人气: 作者:小编

  ku真人恩格斯的父亲生前与欧门家族合伙经营一家颇具规模的“欧门——恩格斯”公司。1860年3月老恩格斯去世时留下了一笔可观的遗产。按照法律规定,作为长子的恩格斯理所当然地拥有一份继承权。可是在处理这笔遗产时,恩格斯的三个弟弟突然提出要求大哥放弃继承权利,但却提不出任何正当的理由来。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遗产纠纷,恩格斯起初也曾感到这本属于自己的权利,在与此毫无关系的种种借口下被别人轻易地剥夺,实在令人不快。但是,恩格斯毕竟是个识大体、顾大局的人,他首先想到的是父亲去世后身患重病的母亲。为了不使她增添精神上的烦恼,保持身心愉快,欢度晚年,他坦然地放弃了自己应有的一份遗产继承权利。但由于恩格斯从不愿向任何人夸耀自己所作出的“牺牲”,所以,他的三个弟弟对此也未在意。只是事隔一年以后,母亲才从恩格斯的两封来信中,理解到儿子的一片苦心:“亲爱的妈妈,为了你,我克制住了一切以及许多事情。世上的任何东西都丝毫不能使我让你在晚年因家庭遗产纠纷而黯伤……我绝不让这样的问题再来烦扰你、惊动你”。“我高兴的是我能够把这一切作个了结。我还会有成百上千个别的企业,但我永远不会有另一个母亲”。字字句句,读来催人泪下,感人肺腑。

  对于“未必太过份”的弟弟们,恩格斯在信中一再向母亲保证说:“我不会为此生弟弟们的气”,“要是艾米尔(恩格斯的二弟)到这里来,我一定像往常那样尽我兄弟之谊,尽管我同他在这个问题上意见有分歧,但他毕竟是一个非常好的小伙子。”